叶城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用氧气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KSYCX(DY)(2018)-01号
一、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叶城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及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氧气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YCX(DY)(2018)-01号采购内容:
医用氧气 20万立方 金额:150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喀什地区共有7家氧气配送企业,叶城县仅有一家氧气配送企业是叶城县中富美亚气体有限公司,医用氧气属于特殊气体不易于长途运输,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叶城县中富美亚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叶城县工业园区纬7路2号院
五、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及其相关信息
喀什地区共有7家氧气配送企业,叶城县仅有一家氧气配送企业是叶城县中富美亚气体有限公司,医用氧气属于特殊气体不易于长途运输,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全称 |
职 称 |
张晓龙 |
叶城县人民医院 |
主任医师 |
杨粉艳 |
叶城县人民医院 |
住院医师 |
艾尼瓦尔江·艾尔肯 |
叶城县人民医院 |
医师 |
程海燕 |
叶城县人民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阿依努尔 |
叶城县人民医院 |
主任医师 |
六、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12月30日起至2018年1月4日止。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叶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蔡金 联系电话:0998—7488087(兼传真)
地址:叶城县六个中心(叶城县工业园区纬三路)
八、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叶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叶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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