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新疆叶尔羌河灌区叶城县骨干工程节水改造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网上公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15天。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新疆叶尔羌河灌区叶城县骨干工程节水改造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24项工程,其中对1座渠首工程进行除险加固,渠道防渗改建总长度207.29km。配套渠系建筑物504座(干渠207座,支渠297座),其中节制分水闸105座,分水闸186座,桥涵111座,测流桥24座,其他建筑物78座。
总投资为52998.73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1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叶城县水管总站;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999097007 邮政编码:84490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91-5870260; 邮政编码:830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将贯穿于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的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建设?
2、您对项目区目前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
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区域环境可能造成哪些影响?
4、您认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区域环境可能造成哪些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6、综合考虑,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7、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注意哪些主要环境问题?同时,提出您的建议和意见。
五、征集意见对象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公告公示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
发布单位:叶城县水管总站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