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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发〔2017〕25号


关于印发《叶城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叶城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叶城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把握重点环节,打牢“五公开”基础

    (一)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拟制、办理公文时,必须按程序进行密级属性和公开属性审查,明确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随公文一并报批;明确“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应送本单位政务公开机构审查。对确定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在拟制、办理公文时,应该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字样。

    (二)健全会议办理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17年底前,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等制度,除涉密会议外,应在决策前由承办会议的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随附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三)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时限。201810月以前,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全面编制完成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四)规范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明确我县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公开的力度和节奏,拓展“五公开”范围,梳理细化公开内容,并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开。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将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全年统计数据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

    (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基层“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场区)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群众关切信息和政务服务事项,形成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政策解读,促进政策执行落地

    (一)明确解读范围。属于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应当重点解读。

    (二)明确解读主体。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文件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三)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公布前,要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四)充实解读内容。解读政策时,应当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三、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完善信息审核机制。围绕政府部门职能定位,利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应急机制,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信息编辑、审核、报送工作。重大信息发布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签批同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级党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场区)、各部门要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部署推进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

    (三)抓好教育培训。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县委党校要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叶城县2017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抓好落实。具体工作与县人民政府电政办联系,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0998-728712215809989900,所有负责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加入电子政务(网站)QQ263393121,县政府办将对政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如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或工作落实不力,被国办、自治区、地区通报的,将视情节予以通报处理。

    附件叶城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抄送: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印发

                                

共印:汉文70份

叶城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开工作要点》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明确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共同做好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促稳定

    (一)加强总目标意识

    1、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第六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视察新疆、全国“两会”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大力宣传和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信息。

    (二)贯彻民族宗教政策

    2、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依法保障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规范对宗教活动的服务与管理等信息。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三)加强预期引导

    3、做好经济政策解读和发布工作。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根据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加强全县经济形势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动态和信息。(县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叶城县中心支行按职责牵头落实)

    4、分月度、季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县财政局、发改委、统计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四)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5、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及我县贯彻执行情况的公开、解读工作。

    6、在县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全县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7、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信息。(县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8、扎实做好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依法发布公开过程性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9、公开固定资产投资信息。

    10、公开八大惠民工程实施过程信息(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安居、暖心、兴边、安全等)。

    11、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运行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县发改委、各重大建设项目主体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六)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12、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信息,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县PPP项目,保障公众知情权。(县财政局、发改委按职责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七)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3、公开各类清单:权责清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

    14、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15、双随机、一公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县政府办、法制办、编办、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16、每周发布本地农产品价格信息。

    17、公开强农惠农政策信息: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等。

    18、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县农业局、粮食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九)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19、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

    20、公开政府债务领域信息,财政部门公开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

    2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县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十)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22、发布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政策信息及执行情况信息。(县发改委、科技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十一)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23、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和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县发改委、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十二)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24、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25、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发布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

    26、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信息。(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十三)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27、公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

    28、乡镇政府和行政村: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县扶贫办牵头落实)

    29、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法律援助等信息公开,监督乡镇(场区)及村(居)委会按要求予以公示。(县民政局牵头落实)

    (十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30、深入解读环保重要政策措施,及时公开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公开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31、发布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32、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县环保局、水利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十五)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33、公开教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全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素质教育、双语教育等情况。

    34、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县教育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35、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及免费体检落实情况。建立医疗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县卫生局、计生委按职责分别落实)

    (十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36、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公布食品药品召回产品、停产整顿、收回或撤销证书等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六、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十七)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37、配合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人民银行叶城县中心支行、县财政局、银监办按职责牵头落实)

    (十八)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38、公开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安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县住建局、国土局按职责牵头落实)

    (十九)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39、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县安监局按职责落实)

    七、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二十)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40、开设“政务五公开”栏目,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监督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

    41、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县政府办、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二十一)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42、网站设置“政策解读”栏目。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五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县政府办、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二十二)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43、公布本级政府依申请公开流程。提供在线下载申请表格、网上提交申请、网上查询服务。(县政府办、行政审批局、法制办及办理责任单位分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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