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印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投诉信访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 印发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投诉信访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叶城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叶城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叶城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叶城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农业 机械 补贴 进度 通知
抄送:地区农机局,县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叶城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印
共印:汉文58份
附件
叶城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制度
依据“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原则,为切实规范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制: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
核算、专项使用”。
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严格操作员、管理员、浏览员、县财政工作职责,不准缺项和越程办理手续。
四、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内容,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定额补贴的规定、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
五、资金报账拨付要依据农机部门报送的相关佐证资料,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