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发〔2017〕9号
关于印发《叶城县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叶城县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叶城县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地区行署《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喀署办发〔2017〕33号)精神,为加快我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强化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充分服务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用工需求,带动就业、促进脱贫,助力实现叶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脱贫增收致富为根本目的,培养一批符合产业要求的产业工人和技能人才,力争到“十三五”末,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万人(次)。2017-2020年,每年组织培训0.8万人(次),实现转移就业。其中:基础技能培训每年培训0.45万人(次),实现在我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施工点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基础技能培训全覆盖;技能等级培训每年0.35万人(次),以农村青年为重点,实现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主的初中级技能等级培训全覆盖;青年技工培养每年500人,实现未升学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正规技工教育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基础技能培训。对参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一般性劳动人员,采取“1+X+Y”方式进行培训。“1”:军训、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知识、国家通用语言培训、青年思想教育;“X”:专项技能基础培训(如土石方平整、水渠修整等);“Y”:用工企业需要的其他专门的上岗技能培训。各乡镇(场区)负责人员组织,用工企业负责培训,培训时间为6-8天(其中:1+X培训时间5天,Y培训时间1-3天)。
(二)技能提升培训
1、技能等级培训。对有一定技能基础和务工经验的农村劳动者进行培训,培训时间2-3个月,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实现转移就业。培训内容以军训、青年思想教育、国家通用语言和技能培训为主,采取冬季青年教育培训模式,军训(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青年思想教育由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技能培训由公办职业培训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用工企业等培训主体实施,并将国家通用语言培训贯穿全过程。
2、青年技工培养。按照国家规定的正规学制式技工教育方式,对“两后生”由县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招生并进行技工培养,培养时间2-3年,毕业后获得相关专业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新生入学军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叶城县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阿地力·玉努斯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茹克亚·买买提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崔文生 (常务副县长)
成 员:胡国荣 (县人社局局长)
廖祖富(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党支部书记)
缑建强 (县发改委主任)
晋治刚 (县教育系统党委书记)
陈永忠 (县经信委党支部书记)
鱼尚东 (县住建局局长)
崔路程 (县农业系统党委书记)
梁建新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高乃孝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 铸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李瑞平 (县水利局局长)
王海东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向 军 (县商务招商局党支部书记)
王东泽 (县统计局局长)
曹晓英 (县工商联主任)
王志刚 (县扶贫办副主任、主任科员)
李 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晓冬 (县人社局副局长)
各乡镇(场区)乡镇长(场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统筹城乡就业与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胡国荣兼任,副主任由杨晓冬兼任。下设两个工作小组,成员从县发改、财政、人社、交通运输、教育、住建、水利、经信等部门抽调。
综合协调组:协调建立衔接机制,指导施工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确定用工数量和工种需求,协同培训主管单位共同确定培训专业,就业去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
督导宣传组:建立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做好督查督导、检查通报等工作,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村劳动力的关注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职责分工
县人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督导、掌握动态,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县发改、财政、住建、招标、采购等部门要严格把关,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要把是否签订用工、维稳责任书作为必要条件,在确保《责任书》签订完成的情况下,再签订施工合同。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加强相互间的信息对接、工作对接、管理对接,特别要加强对各乡镇(场区)的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项目主管单位要引导施工企业积极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提高就近就地稳定就业比例,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包括项目名称地点、用工人数、用工类别、技能要求、施工起止时间、平均薪酬等),建立信息台账,自主或协同培训机构围绕项目用工需求开展技能培训。
培训主管单位要主动与项目主管单位沟通,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基础技能和技能提升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责任、强化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长效机制。要制定本乡镇(场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提前与项目主管单位或施工企业做好用工对接。各村(社区)、“访惠聚”驻村工作组要抓紧开展富余劳动力摸底登记、宣传动员、人员组织等基础性工作,鼓励引导辖区富余劳动力积极参加技能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建立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评估制度,在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过程中,要将就业指标作为审核评估的前置条件,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70%以上,基础工作岗位吸纳比例不得低于90%。项目单位编制可研或建设方案时,要明确吸纳本地劳动力的工种和人数,提出用工计划。对上述内容,项目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并对实际用工情况进行监督。
(二)经费保障。县人民政府将对各类培训资金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使用。县人社、财政等部门要优先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三)质量保障。县人社、各培训机构要充分了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意愿,根据各方需求统筹安排培训,加强协作,主动对接,力争使农村劳动力学有所获,培训机构教有所用。
六、考核问责
(一)强化绩效考核。县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对参与培训的各有关机构和企业按年度实行绩效考核,并建立实施相应的奖惩和淘汰制度。
(二)强化督导问责。由县纪委综合督导组负责,结合“九项惠民工程”综合督导工作,把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工作纳入督导范围,定期对工作进度、经费投入、培训质量、用工情况等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好的乡镇(场区)和责任单位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