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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办发〔2017〕37号


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0

    

县人民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为不断提高县人民政府班子的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政府。结合实际,特制定县人民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2017年度学习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系统持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县人民政府班子理论建设、思想建设、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着力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努力推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治疆方略在叶城落地生根。

    二、学习重点

    县人民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以通读、精读原文为主,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与集体研讨、专题调研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不断提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水平。个人自学根据形势和工作的需要进行,适时安排中心组成员自学重要辅导材料、指定书目等。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要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与专题理论学习穿插进行。重大理论学习活动参学人员扩大到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单位主要领导。学习重点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一)关于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专题学习。 

    深刻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历史地位、重大意义、科学内涵、主要观点和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有机整体和科学体系,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深入研讨交流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二)关于社会稳定和中央治疆方略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 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殷切希望和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科学内涵,牢牢把握维稳工作主动权,推动各项维稳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深入学习掌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法规和有关知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对当前宗教工作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基本要求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制度文件,深刻理解把握其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规范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推进学转促活动深入开展。

    (四)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学习。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做的政治报告,认真 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 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推动政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关于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的专题学习。深刻领会学习 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的重要意义,做学习、贯彻、维护宪法法律 和党章党规的践行者,通过学习让班子成员及部门领导内心认同,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自觉遵守。把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作为 提升党性修养的教科书、履职尽责的总纲领、严于律已的高压线, 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 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六)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专题学习。以中央《规则》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发布为契机,认真研读具体条文,深刻理解把握中心组学习的性质定位 原则、内容形式要求、组织管理考核等各方面规定,提升中心组 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放大示范引领作用,增 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学习内容

    以学习促进工作、推动实践创新为目标,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由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阿地力·玉努斯同志主持,县长外出时,可委托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崔文生同志主持。集中学习参加人员主要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组成,按照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的原则,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扩大到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一月:1.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3.传达学习全区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4.学习地委书记李宁平在地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二月: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3.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解决当前作风突出问题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三月:1.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2.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的安排部署;3.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四月:1.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3.深入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4.传达学习《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5.学习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致维吾尔同胞觉醒书》;6.学习《关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炭安全监察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买买提·吐尔迪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的通报》。

    五月:1.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2.学习《自治区贯彻〈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的实施意见》;3.学习习近平在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上的讲话;4.学习陈全国书记就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作出批示。

    六月: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1)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南疆五地州负责同志座谈时的讲话;2.民族、宗教方面专题(由县民宗委提出具体学习内容);3.扶贫重点篇目《庄严的承诺历史的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脱贫攻坚纪实》;4.生态环保篇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

    七月:1.学习第六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2.学习党建、组织建设方面专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具体学习内容);3.学习党规党纪专题(由县监察局提出具体学习内容)。

    八月:1.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2.学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由县扶贫办提出具体学习内容)。

    九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有关论述(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具体学习内容)。

    十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具体学习内容)。

    十一月: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

    十二月:继续深入学习、讨论党的十九大报告。

    四、学习要求

    (一)切实改进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与运用、研讨与行动相统一,努力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理论联系实际的风气,科学研究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在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上下功夫,在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促进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落实力。

    (二)创新学习方式。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推动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开展系统式、研究式学习,倡导灵活多样的个人自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各种新兴媒体,增强学习的主动性。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党的治疆方略的有效政策举措,把社会稳定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重要标准。

    (三)加强学习管理。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制订本人年度自学 计划,每天挤出1个小时学习时间,通过读书、上网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国内外、疆内外、区内外重要新闻和社会上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做好学习笔记。同时,坚持每个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因故缺席应提前向组长请假,事后要进行补课。中心组成员要结合所学内容和分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每年撰写12篇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学习体会文章。

    (四)做好学习保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务组织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场服务、准备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起草有关材料及与相关单位联系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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