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叶城县县直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建立面向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的工作机制,优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喀什地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决定与任职和办理调动的形式,现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乡镇工作满5年的在职在编干部。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能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2、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
3、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在乡镇工作满五年(具备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身份或全额事业干部身份),计算取得身份、服务年限截止时间为
7、报考机关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
8、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9、报考事业单位的,须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正式干部。
10、报考者考试合格后,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4、在乡镇工作不满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报考者考试合格后,由组织统一分配,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城县行政中心八楼)。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上交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2015年叶城县县直单位面向乡镇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可登陆叶城县政府网www.fuhuiya.com下载)。
(2)凡符合遴选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的形式报名,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阻碍干部参加遴选。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遴选岗位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对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报名情况调整、缩减或取消遴选岗位,对于报考此次不予遴选岗位的,考生可另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
4、报名方式:
此次遴选均为现场报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遴选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遴选的对象、范围、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考试内容: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近期时事政治),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统一使用汉语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2)近五年(2010-2014年)内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加5分;
(3)近五年(2010-2014年)内年度考核连续五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1、入围人员确定:按不低于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由县纪检、人社等部门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予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面试入围人员空缺,可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每个遴选岗位一般不低于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主要测评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以用人单位测评为主,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考试成绩。
3、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组织考察每个遴选岗位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对象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技能、公文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双语”水平等可一并进行考察。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适用人选,报县纪检委、组织、人社局备案。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全部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八)任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任用的,取消其任用资格。考务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政策咨询及传真电话:0998-5797870
联系人:彭博 廖勇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7291127
联系人:杨浩(叶城县纪检委执法监察办公室主任)
附:1、《2015年叶城县县直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