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招聘叶城籍员工简章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决定组织选派喀什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转移北疆东疆部分国有企业就业,实现增收致富。现制定在叶城县招工简章如下。
一、 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国有企业普工、初级工、中高级工等员工5000名。
二、招聘对象
18至40周岁的城乡富余劳动力,性别、族别不限,初中以上学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4、已在本地企业就业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四、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企业同等岗位工资标准(含社保)落实,确保同工同酬。
五、报名及政治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4月9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到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携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政治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认真填写《政审表》,相关部门进行政审。
4.报名材料报送: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及《政审表》、《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报名情况汇总表》等材料,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收集、汇总、初审后,统一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体检
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企业用工标准执行。体检工作于4月11日—13日完成。
报名、政审、体检等环节可以交叉进行,确保4月14日拟聘用人员全部集结到位。
七、聘用
符合报名条件,政审、体检均合格者,坚持贫困户优先、懂双语优先、懂技能优先、有外出务工经历优先、夫妻工优先、大中专毕业生优先、有服兵役经历者优先等七个优先,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正式上岗
拟聘用人员,由县乡选派带队干部,统一组织集中出行。接收地企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各用工企业按照接收计划按岗接收人员,安排上岗。
九、有关要求
1.各乡镇(场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招聘工作,站在实现总目标和助力脱贫攻坚的高度,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落实好每一个环节。
2.各乡镇(场区)要发挥好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招聘工作。
3.报名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审核,尤其是身份证号信息和联系电话,并且保持电话畅通。
叶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