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任字〔2016〕2号
干部任免通知 叶政任字〔2016〕2号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晋治刚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居来提·买买提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絮冬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铸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朱辽荣同志任县农机局局长;
林东君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阿布力米提·吐尔迪同志任县民宗委副主任;
汤新民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正科);
刘旭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
左建林同志任县林场场长;
潘晓兵同志任县良种场场长;
刘海英同志任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
艾热提·艾力同志任县残联理事长;
阿布都热合曼·阿布力米提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买买提·阿那依提同志任县民宗委主任科员;
李建中同志任县教育局主任科员;
魏银生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晓冬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买买提阿布都拉·吾布力同志任县环保局副局长;
尼加提·米吉提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马翼虎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程雷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阿里穆·吾甫尔同志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艾尼瓦尔·阿布都克热木同志任县园艺场副场长;
马维胜同志任县良种场副场长;
张志文同志任县种子管理站站长;
金辉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廖瑞娜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依迪力斯·吾买尔同志任县扶贫办副主任科员;
文举同志任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刘军同志任县畜牧兽医局副主任科员;
帕坦木尼沙·麦合木提同志任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吴中云同志任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
袁媛同志任县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吴兴舟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塔瓦库力·玉苏甫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买买提依明·买木提力同志任县维吾尔医医院院长;
阿布都热合曼·阿不都沙塔尔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艾斯卡尔·买买提同志任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艾尔肯·色麦提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艾尔肯·吐鲁甫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迪力夏提·依马木同志任县公安局依力克其派出所教导员;
拜合提亚·库都来提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
郑天宝同志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
如孜江·西热甫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张建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杨提才派出所所长;
阿里木·米吉提同志任县公安局巴仁派出所教导员;
付献彬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管志海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赵江月同志任县公安局解放路派出所所长;
陈平同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李世昌同志任县公安局恰尔巴格派出所教导员;
巴吐尔·吾斯曼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刘维俊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依马木·多里昆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阿里木江·肉孜同志任县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所长;
阿木提·黑力里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张明同志任县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教导员;
麦合木提江·司马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李永青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苟辉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阿不都热依木·阿西木同志任洛克派出所所长;
艾合买提江·肉孜同志任依提木孔派出所所长;
艾海提·托合逊同志任宗朗派出所所长;
张德祥同志任夏合甫乡派出所所长;
阿吾提·巴拉提同志任县第六中学校长;
艾尼瓦尔·阿布都卡迪尔同志任县双语高中副校长(主持校委会工作);
付海英同志任县民族高中副校长;
朱辽远同志任县双语高中副校长;
张国荣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
马新同志任县第六中学副校长;
艾克拜尔·买买提同志任县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
肖龙同志任洛克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曹卫洁同志任铁提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李枝蓬同志任恰斯米其特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敬其明同志任吐古其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秦铱同志任加依提勒克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李少乾同志任江格勒斯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吕学兵同志任巴仁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张国政同志任乌吉热克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马涛同志任恰尓巴格镇中学副校长(副科);
郭志友同志任夏合甫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杨磊同志任依力克其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秦立新同志任萨依巴格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徐宝清同志任宗朗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窦明唯同志任柯克亚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王学军同志任棋盘乡中学副校长(副科);
陈秀芳同志任县幼儿园园长;
吾布里卡斯木·阿西木同志任江格勒斯乡中学校长;
吾吉汗·阿里木同志任苏力坦艾热克中学校长;
司仁俊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絮冬同志不再担任县民宗委副主任职务;
左建林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职务;
阿里穆·吾甫尔同志不再担任县残联副理事长职务;
马维胜同志不再担任县园艺场场长职务;
林东君同志不再担任县种子管理站站长职务;
李刚同志不再担任县林场场长职务;
刘海英同志不再担任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职务;
阿提坎木·阿布力米提同志不再担任县良种场副场长职务;
魏银生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晓冬同志不再担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阿布都热合曼·阿布力米提同志不再担任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天明同志不再担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金新平同志不再担任县良种场副场长职务;
如孜江·西热甫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情报信息大队教导员职务;
麦合木提江·司马义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教导员职务;
刘维俊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依马木·多里昆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阿里木·米吉提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特警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苟辉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永青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阿里木江·肉孜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职务;
付献彬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所长职务;
管志海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解放路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江月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杨提才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平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洛克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世昌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江格勒斯乡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巴吐尔·吾斯曼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依力克其乡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阿木提·黑力里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夏合甫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买买提江·热依木同志不再担任依提木孔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职务;
郑天宝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依提木孔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建同志不再担任夏合甫乡派出所所长职务;
艾尔肯·色麦提同志不再担任洛克派出所所长职务;
艾尔肯·吐鲁甫同志不再担任宗朗派出所所长职务;
戴琰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谢义君同志不再担任县双语高中校长职务;
艾尼瓦尔·阿布都卡迪尔同志不再担任伯西热克乡中学校长职务;
郭志友同志不再担任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艾克拜尔·买买提同志不再担任县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严小燕同志不再担任县幼儿园园长职务;
依比不拉·买买提同志不再担任恰斯米其特乡中学校长职务;
麦麦提·吾麦尔同志不再担任江格勒斯乡中学校长职务;
依比不拉·依明同志不再担任乌吉热克乡中学副校长职务;
买买提依明·买木提力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阿力木江·克热米拉同志不再担任县维吾尔医医院院长职务;
张建新同志不再担任县粮食局局长职务,同意其退休;
李红存同志不再担任县残联副主席职务,同意其退休;
万串辉同志不再担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职务,同意其退休;
姚国华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同意其退休。
以上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试用期为一年。
叶城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