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任字〔2017〕3号
干部任免通知 叶政任字〔2017〕3号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叶城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许边防同志任叶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国政同志任叶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建军同志任叶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剑同志任叶城县公安局正科级侦察员;
夏木斯丁·帕拉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潘晓斌同志不再担任县良种场场长职务;
赵剑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