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发〔2017〕63号
关于征收叶城县2017年水电费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
为保证水利事业健康发展,实现2017年水电费按时足额征收,现将2017年我县水电费征收情况通知如下:
一、引水情况
1、我县从2016年9月1日开始至2017年8月31日的实际引水量11.038亿,其中:地表水82430万方,井水27950万方,计划内引用水量64372万方,计划外引用水量46012万方。
2、在测水断面上游的棋盘、柯克亚乡等乡镇按灌溉面积收费的耕地面积有36955亩。
二、按项计算水电费情况
1、日协项目还贷资金每立方水水价按4厘计算,共计441.53万元。防洪资金每立方水水价按3厘计算,共计331.15万元。灌溉机井保险费每立方水水价按1.5厘计算,共计165.57万元。项目前期费每立方水水价按1.5厘计算,共计165.57万元。机井抽水电费每立方水水价按17.57厘计算,共计1912.48万元。
2、各乡镇(场区)计划内引用水量64372万方,每方水价按15厘计算,共计965.58万元。
3、各乡镇(场区)超计划用水按照《叶城县农业灌溉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征收。超计划用水20%内240万方,30%内927万方,30%以上44845万方,共计超计划用水水电费1895.9123万元。
4、测水断面上游的棋盘,柯克亚乡等乡镇水费按每亩26元征收,共计水电费96.08万元。
综上所述,我县2017年应收水电费5973.8989万元。各乡镇(场区)要高度重视水电费收缴工作,及时缴纳费用,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缴纳完毕。
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