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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读

字体[ ] 【发布日期:2017-07-07】【来源: 新疆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次】【我要打印

最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7〕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7月6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实施意见》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相关背景和过程。
答:人才事业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人才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时期人才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6年2月,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关于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首个纲领性文件,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作出了全面部署。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委常委会,决定制定自治区《实施意见》。制定这个文件,既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区人才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人才队伍建设进入发展快车道,同时也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在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支持、引进流动、评价激励上还存在着体制机制障碍,造成人才紧缺、资源配置低效,影响了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积极性的发挥。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制度藩篱,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使各方面人才活力迸发、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于2016年6月开始牵头文件起草工作。起草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听取用人单位和广大人才意见,了解问题症结所在,研究解决措施办法。初稿形成后,通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和书面形式,多次征求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意见,集思广益、反复修改、凝聚共识,形成了送审稿。今年6月1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服务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建设的重大举措,对盘活人才存量、加大引才增量、增强人才活力,凝聚优秀人才投入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伟大事业,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具有重大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答:《实施意见》坚持以中央《意见》为总依据,立足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破解难题,从人才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顶层设计。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统筹把握:
一是围绕服务总目标,加强总体谋划。坚持把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放到协调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进行谋划。通过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人才供给、质量、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耦合、相适应,实现人才发展与改革发展稳定深度融合。
二是在体制改革上聚焦理清主体责任,推动简政放权。针对当前人才资源配置过多依赖行政手段的问题,注重消“堵点”、拆“围墙”,推动简政放权,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特别是使政府从“运动员”的角色中退出来,更好地担当“裁判员”角色,进而确立和加强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三是在机制改革上注重统筹协调,促进协同改革。从人才培养引进、流动评价、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相互衔接出发,提出了精准化、差异化的改革举措,既统筹好引进人才与本土人才、南疆与北疆、体制内与体制外等方面关系,又紧盯广大人才普遍关注的编制管理、职称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打破条条框框限制,为人才松绑。
四是坚持积极务实,增强改革操作性。中央《意见》出台后,我区用人单位和广大人才对自治区《实施意见》期望值很高。基于此,《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对中央原则性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尽量在内容上、路径上、方向上结合新疆实际进一步予以明确,使用人单位和广大人才真正感到“解渴”。
《实施意见》的全文已经公布,共分为8个部分31条,其中序言和第一部分为总论,第二部分为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第三部分到第七部分为人才工作机制改革,第八部分和结束语为工作要求。
问:《实施意见》对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如何把握的?
答: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目的是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用人主体的关系,向用人主体放权,回归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后,将更专注于发挥培育市场主体、搭建服务平台、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宏观管理作用。《实施意见》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上,重点提出3条改革措施。
一是针对当前人才管理行政色彩过浓、市场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提出清理和规范县以上政府在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
二是针对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僵化、管得过死等问题,提出改进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人才招聘管理方式,能下放的权力全部下放,能实施备案制管理的全部实行备案制管理。
三是针对市场发育不足、市场主体参与度低、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提出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推动人才管理市场化、专业化建设。
问:人才工作机制改革涉及多个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哪些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答:人才工作机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实施意见》以中央改革精神为指引,聚焦创新驱动、坚持减繁除苛,遵循市场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施策,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
一是在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方面,针对5支人才队伍和青年人才、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符合各自特点的培养措施和改革任务。比如,领军人才最需要的是事业平台,提出推行首席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工作室制度;针对我区院士少的实际,提出后备培养人选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
二是在人才引进工作机制方面,重点围绕“高精尖缺”,提出了新的引才计划和政策。比如,实施百名青年博士引进计划,制定企业院士工作站支持办法等。同时,实行“绿卡”和R字签证制度,建设人才公寓等,进一步优化引才环境。
三是在人才流动工作机制方面,提出打破体制壁垒,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试点开展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工作等。在人才流动服务上,从户籍办理、荣誉和职称互认、社会保障接续等方面提出相关支持政策。
四是在人才评价工作机制方面,注重发挥“指挥棒”的引导作用,提出实行分类评价人才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三大任务。对特殊人才和优秀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实行高级职称直接认定政策,制定职业资格与技术职称互通办法等。
五是在人才激励工作机制方面,针对目前束缚人才活力的诸多问题,提出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修订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改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完善人才奖励制度等政策,给用人单位下放更多的自主权,给予科技人才更多的创新创造创业空间。
六是在人才保障工作机制方面,着眼于人才宏观调控,提出人才发展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对口援疆协力开发人才,发挥财税政策在加大人才开发中的引导作用,加快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等保障措施,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另外,还就做好人才团结教育和引导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努力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
问:当前南疆和基层一线人才紧缺问题比较突出,《实施意见》对弥补这一短板作出了哪些制度安排?
答:南疆和基层一线是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的短板,不能单靠市场来配置人才资源。《实施意见》提出采取“行政+市场”的手段,实行倾斜支持政策,引导和输送人才到南疆和基层一线工作或服务。
一是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提出研究制定鼓励人才向南疆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审、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大力实施现代农业实用人才开发工程,加快培养农村发展带头人、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以及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建立自治区和援疆省市对口支援南疆四地州教育长效机制等。
二是在政策适用上给予倾斜支持。提出在自治区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中单列南疆专项;在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人才选拔培养计划时,逐步扩大基层少数民族人才数量;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逐步扩大基层一线优秀人才招录(聘)比例;对基层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人才优先准予使用空编;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可不作论文要求等。
三是以行政手段引导人才赴基层工作或服务。提出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计划,通过建立专家服务基地、组织专家巡回服务、开展专家结对帮扶等形式,加大对脱贫攻坚的人才支持力度;实行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兼职或服务锻炼制度,专业技术人才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等。
问:请谈谈如何保证《实施意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答:《实施意见》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
一是完善工作格局。调整充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人才工作纳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将改革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制定改革路线图,确定改革任务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明、任务清,有人抓、有人管,确保落到实处。
三是深入宣传引导。广泛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采取政策解读、案例分析、专家点评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着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合力。
四是抓紧政策出台。去年,在起草《实施意见》时,我们先行出台了鼓励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若干政策、加快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意见和百名青年博士引进计划等文件,让用人单位和广大人才尽早感受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今年,我们结合落实《2017年人才工作要点》,正在研究制定10余项改革配套政策,今后将进入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促进各类人才大量涌现、与各项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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