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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

字体[ ] 【发布日期:2017-06-06】【来源: 新疆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次】【我要打印

    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富强

    社会权利是人类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是公民维持其社会存在的基本权利。贫有所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教是普通老百姓最关注的核心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统一的行政体系,为新疆各民族人民享有社会权利提供了政治保障。中央及各兄弟省市对新疆在人力、物力、资金上加大支持力度,为各族人民享有社会权利提供了物质上的保证。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新疆政策上的扶持、新一轮对口援疆政策的实施、自治区持续多年的民生建设年推进、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九大惠民工程的实施,这一切从根本上改善了民生,增进了各族人民的福祉,确保了新疆各民族人民充分享有社会权利。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目前新疆养老、医保、意外伤害险层次多、覆盖面广。其中,居民养老参保率尤为明显,老有所养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明显标志。截至2016年年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截至2016年医疗保险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87.55万人,超过城镇人口的一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到1125.75万人,基本上覆盖了农村人口;社会保障卡是持卡公民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功能,自发行以来,累计发放1207万张,覆盖率达到55.4%,预计到2020年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但为了减轻城镇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自治区下调了这两类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在新疆,还有一项特殊的保障政策,那就是新疆全民免费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项保险涉及全疆2370万人。目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累计赔付保险金7704.36万元,赔付17952人次;其中死亡赔付442人次,赔付2210万元;医疗赔付7413人次,医疗赔付总额5319.35万元。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功能。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免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不仅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更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社会救助快速发展。社会救助是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有利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2016年被确定为“民政兜底落实年”,各项救助政策得以进一步落实。与2009年相比,2016年城镇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翻了一番,农村居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了三倍,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也翻了一番。受灾人员救助制度更趋合理,仅2016年投入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就达7.36亿元,救助受灾群众477.9万人次。其他诸如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正在逐步实施;临时救助更为便捷,截至2016年年底,95%的乡镇(街道)设立了“一站式”救助服务窗口,已经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7.3万户次,支出救助资金18.5亿元。社会救助保障低收入人群和困难人群基本的社会权利,体现了浓厚的人道主义思想,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

    健康权保障条件显著改善,基本上实现了病有所医。截至2016年年底,新疆已有各类卫生机构15721个,每万人拥有医院床位数60.3张、执业医师21.2人,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卫生防疫机构从无到有,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卫生防疫体系,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随着“有病早治、无病预防”的健康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自2016年开始实施的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又是一项全国首创的惠民工程,使新疆城乡居民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当年年底,已经体检人数1727.85万人,体检率98.46%,南疆四地州体检人数918.24万人,体检率达到100%。各项措施的推广,确保了新疆各民族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口死亡率由1949年的20.82‰下降到2016年的4.26‰,人均预期寿命从30岁延长至72.35岁,人口死亡率下降和预期寿命延长是最能充分享有健康权利的有力证据。

    受教育权得到全面保障。1949年以前,新疆文化教育水平极低,普通民众基本没有受教育权利。经过几十年来的发展,学校数量大幅度增加,确保了各族人民接受教育的权利。目前,新疆已实现三个全覆盖: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全覆盖,南疆3年学前教育、12年基础教育全覆盖;教育资金充足,自治区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不断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实施教育惠民,减轻各族人民接受教育的负担,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公用经费和取暖费,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市部分中小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免除南疆高中教育学费。新疆教育体系完整,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教育惠民确保学生都能有学上、上得起学。

    为了确保少数民族学生能够接受优质教育,依托教育发达地区优质资源,开展多层次办学模式。从2000年起在内地部分经济发达城市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2016年内高班招生规模达9880人。从2004年起,在新疆教育发达城市开办疆内初中班,2016年内初班在校生规模达到3万人。2007年起,举办新疆区内高中班,招收未升入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内初班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为了利用内地省市优质资源为新疆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2011年起,在9个发达省(市)27个城市的33所国家重点职业院校举办了内地新疆中职班,已累计招收新疆各族学生1.32万人。为了更好地确保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1989年开展内地对新疆高等教育方面开展支援协作计划,根据《内地普通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第七次协作计划(2016—2020年)》协议,到2020年,中央部门所属的96所高校和24个省、市属227所高等院校,年招收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数将达到1万人。绝大多数学生毕业后回到新疆,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新疆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

    《新疆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准确、详实地呈现了新疆各族人民享有的社会权利,不仅加深了部分不了解新疆的中国公民对新疆的了解和热爱,更是对一些意图抹黑新疆的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有力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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